指标编号A-3 B-11 C-33
评估标准:
C-33组织教师参加市级以上多种形式的教育技术能力培训。如期完成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师教育技术培训考核任务。
自评简述:
我校全面开展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工作,如期完成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师教育技术培训考核任务。我校教师按要求通过了“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”,取得了证书,大部分教师能将信息技术应用到平时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去,并在各级各类信息化评比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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验收材料目录:
1. 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合格证书(复印件)
2. 电教馆历年网上在线培训名单
3. 学校参加电教馆组织电子白板培训教师名单
4. 苏教人师【2011】8号 关于举办第三届苏州市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高级研修班的通知
5. 苏电教【2011】30号 关于召开“知行中国——中学班主任培训项目”学校管理员和班级辅导员会议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