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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市第一初级中学校会计档案保管制度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3-02-13

州市第一初级中学校会计档案保管制度

单位的会计档案包括贮存在磁盘(光盘和硬盘)上的会计文件和会计凭证、会计账簿、会计报表等书面形式的会计核算资料。

一、会计档案存档手续:打印输出的凭证、帐册、报表,必须有会计主管的签章才能存档保管。

二、为保证备份数据的安全,备份数据应存放在安全、洁净、防热、防潮、防磁的场所。

三、打印输出的凭证、帐册、报表等书面形式的会计档案按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》规定的保管期限和管理办法管理。

四、随计算机配置而来的操作系统、各类应用程序软件以及购买的商品化会计核算系统软件,和以上软件的备份磁盘,作为会计档案保管。

五、各类会计档案的出借,均必须经过会计主管审批同意并签章,如果对备份磁盘的操作可能危及该备份磁盘的完整性,应制作该备份磁盘的复制件,使用复制件进行操作。

六、由机器打印输出的会计档案发生缺损时,必须补充打印,并要求操作人员在打印输出的帐页上签字盖章,财务主管签字盖章认可。

七、财务人员调离岗位,须办妥会计资料交换手续,有移交时的遗留问题,应写出书面材料进行说明。

八、必须加强会计档案的保密工作,任何人如有伪造、非法涂改变更、故意毁坏数据文件、帐册、备份磁盘等的行为,将受到行政处分,情节严重者,将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每年年终后形成的会计材料,应由会计装订立卷,交财务处档案室保存备查。四年后按学校规定,由财务处档案管理员编造移交清册,送学校档案馆统一保管。

会计档案的查阅、凭证的复印等,必须建立登记制度,财务处外部人员查阅档案,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方可。